工伤认定和等级鉴定,最终目的是确保受伤员工获得应有的工伤待遇赔偿,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申请工伤赔偿的期限可以分为两种。
首先,对于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期间的工伤待遇等费用将由该用人单位承担。因此,所有参保的用人单位都应当牢记这一30日的期限。
其次,对于因工伤保险赔偿而产生的劳动争议,其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关于工伤赔偿的期限规定:
- 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的1年后。
-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 突发疾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的,视为工伤。
- 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 工伤争议仲裁裁决期限:受理仲裁申请的45日内,案情复杂的为60日内。
- 如不服仲裁裁决,劳动者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员工发生事故后,用人单位或个人应尽快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保障员工权益的前提。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申请时限,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
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方面,也分为三个期限:
- 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鉴定。南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后的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下可延长30日。
- 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的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 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的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单位或经办机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了解和掌握这些期限和流程,对保障工伤员工的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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