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物与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诺仅用于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二、转租限制 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基础设施与协调 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设施改动 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费用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交接与清理 租赁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七、租赁期限与租金 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元,由乙方于每年月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八、拒付条款 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九、不可抗力与城市规划 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争议解决 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生效与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附件与参考条款 详见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情况。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情况。
这份合同范文旨在提供一个清晰、全面的租赁协议模板,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在正式签订前,建议双方详细阅读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合同符合当地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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