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成都公租房:租赁期限与申请条件解析
内容:
在生活的奔波与工作的忙碌中,有一个稳定的居住地方是每个人的渴望。那么,对于租住公租房的小伙伴们来说,成都的公租房是否可以住一辈子呢?今天,铁铁为大家详细解答。
问题:成都公租房可以住一辈子吗?
答案:原则上是不能的。成都的公租房一般实行长期租赁,每3年需要审核一次资格。如果经过资格复核取得保障资格,会重新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但租赁的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对于符合最低档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保障对象,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租赁的总年限可适当延长。
续租规定:如果租期届满需要续租,承租人需要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内向用工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或经审查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成都市级廉租标准公租房申请条件:
-
户籍家庭:
- 家庭人口两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5+1区域城镇户口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家庭年收入4万元及以下。
-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
-
户籍单身家庭:
- 5+1区域城镇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个人年收入2.5万元及以下。
- 申请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 申请人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
房产规定: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含出售、赠与、被征收、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等)的,所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医生诊断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属区(市)县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批准后,所转让房产面积不计入自有住房面积。
以上信息来源:成都本地宝。希望这些信息能为大家带来帮助,让大家在申请和租住公租房时更加明确和顺利。
转载请注明来自嘉忆网络科技,本文标题:《铁铁科普:成都公租房可以住一辈子吗? 》
百度分享代码,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