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近期,封丘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向县纪委监委转交了十二届封丘县委第九轮巡察期间巡察组收到的有关信访件。这些信访件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也不属于被巡察党组织管辖范围,因此被统一交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河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出台之前,对于此类信访件的处置方式并不统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察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实施办法》出台后,明确了分类处置措施,有力推动了县委巡察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封丘县高度重视《实施办法》的学习与贯彻,将其作为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在全省“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办法》 推动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部署暨培训辅导会议后,封丘县委及时将《实施办法》纳入县委常委会的重要议题进行传达学习,研究具体贯彻措施。同时,巡察机构组织召开全体巡察干部专题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并理解其精神实质。
在全县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二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上,也专门传达学习了《实施办法》的要求,并要求在巡察工作中严格按照其开展工作,以推动巡察工作更加规范化发展。
这一系列的措施,彰显了封丘县对于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的重视与努力,预示着巡察工作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编辑:王思琪 审核:马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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